清明节加班,工资怎么算?
更新于:2025-04-07 00:20:39

今天是

清明节假期第二日

在小长假期间

如果有的小伙伴因为工作安排要加班

加班工资应该怎么算呢?

成都人社局解答来了

4月4日加班

这一天是法定休假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4月5日、4月6日加班

这两天是休息日,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后安排补休的,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则应当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三倍工资计算公式:月工资标准÷21.75×300%

二倍工资计算公式:月工资标准÷21.75×200%

温馨提示:

21.75为月计薪天数。不清楚“21.75”的朋友可以戳戳这篇文章哟→《2025年法定节假日增加两天,对月计薪天数21.75天有影响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清明之后

接下来还有这些假期——

劳动节休5天,端午节休3天

国庆节、中秋节

连在一起休8天

具体放假安排如下

↓↓↓

劳动节:

5月1日(周四)

至5日(周一)放假调休

共5天

4月27日(周日)上班

端午节:

5月31日(周六)

至6月2日(周一)放假

共3天

国庆节、中秋节:

10月1日(周三)

至8日(周三)放假调休

共8天

9月28日(周日)

10月11日(周六)上班

【来源:爱济南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