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梅州日报
梅州公安机关持续提升便民服务质效
周末可办居民身份证业务
本报讯 (记者李盛华 通讯员梅公宣)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即日起至6月份,我市公安机关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居民身份证线下办理周末专场服务活动,持续提升便民服务质效,满足广大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出行、考试等用证需求。全市任一设有户籍业务办理的派出所均可申办。 据介绍,群众在活动期间可办理的业务包括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到期换领(有效期在3个月内)、损坏换领、丢失补领等。办理地点为全市设有户籍业务办理的派出所窗口,时间为逢周六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需要注意的是,未设置户籍业务办理的派出所有梅江区(水上、月梅派出所)、梅县区(程江、扶大、宝华、雁洋派出所)、大埔县(九龙派出所)、丰顺县(水上派出所)、兴宁市(兴田街、大新街、东街、郊区、河背街、宁新、福兴、兴江、宁江、神光山派出所),兴宁城区居民可到兴宁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不同户籍的群众办理业务所需材料如下。一是梅州市户籍。未满16周岁的,需由家长(监护人)陪同,提供《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关系材料(能反映监护关系的居民户口簿或《出生医学证明》,或其他监护关系证明材料之一)。如家长(监护人)不能亲自陪同代申请的,由监护人和被委托人通过“粤居码”“委托代办功能”实人实名认证后,双方网上确认签署委托书进行代办。年满16周岁以上的,本人到现场申请办理。提交材料包括《广东省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属到期换领的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二是省内非本市户籍,除了提供第一点的材料外,还需申报梅州范围内的有效“粤居码”。三是非省内户籍,除了提供第一点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本人户口簿,以及申报梅州范围内的有效“粤居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