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小食堂”温暖留守老人心
更新于:2025-03-24 11:51:27

本文转自:承德日报

本报记者 乔溪 通讯员 尹华威

初春的兴隆县塔前村,上午十点半,村里的“幸福大食堂”便热闹起来,阵阵饭菜香气飘散,勾人食欲。老人们陆续走进食堂,围坐在餐桌旁,一边唠着家常,一边等待着热腾腾的饭菜。

红烧肉、冬瓜炖豆腐、烧腐竹、西红柿炒鸡蛋……色香味俱全的菜肴依次出锅,老人们吃得津津有味。“天冷自己在家做饭不方便,现在可好了,顿顿都能吃上热乎饭,还不用自己动手做,又不用刷碗,真是太幸福了!”村民王大爷一边吃着饭,一边乐呵呵地对记者说。

近年来,该村青壮年劳动力陆续外出务工,留守老人吃饭难成为村里普遍关注的问题。为了满足老年人的需求,该村建成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并开设“幸福大食堂”,提供荤素搭配、好嚼易烂、营养健康的半公益三餐服务,开启农村“互助式”养老新模式。

“我们每天都会根据老人的口味和营养需求,制定不同的菜谱,保证饭菜荤素搭配、营养均衡。”食堂负责人告诉记者。

“幸福大食堂”运行坚持公益性为主的原则,适当收取经营成本。老年人用餐每人每天10元,特困供养户免费,均不限量。

除了服务老年人,塔前村养老综合服务中心还面向全村65周岁以下村民、周边工地工人、外地游客、附近工厂职工等人员开放食堂,按照每人每天20元餐费收取,为更多群体提供便利。此外,该中心还提供红白事招待、桌餐预订等服务,进一步拓宽了服务范围,提升了运营效益。

“我在北京工作,以前我们村没有食堂,总想着父母在家吃得好不好,或者有病了该怎么办。”赵女士说,村里建了集体食堂后,自己去体验过,饭菜伙食都不错,“我感觉这样挺好的,我们在外面做事也放心,老人在食堂吃饭,现在身体也不错,有人陪着聊天心情也特别好。”

“幸福大食堂”除雇用4名专职工作人员外,还组建了40人的志愿服务队,轮班负责食堂日常服务工作。遇有行动不便或患病不能到食堂就餐的老人或特困供养人员,志愿者会及时提供点餐、送餐及康复护理服务。

“幸福大食堂”的开办不仅解决了老年人的吃饭问题,也为他们提供了一个交流互动的平台。该村综合养老服务中心一层为“幸福大食堂”,供应早、中、晚三餐;二、三层为医疗、娱乐、洗浴区,内设电梯等无障碍设施,老人们可以聊天、娱乐,享受幸福的晚年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