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到境外
做视频剪辑
月入几十万???
真去了?
那咱们热搜榜一见
近期
广西防城港
楠木山边境检查站
移民管理警察在工作中发现
有3个“小机灵鬼”被“蛇头”
境外“高薪”的谎言忽悠
欲偷渡出境“发财致富”
跟着小编看看到底怎么回事
今年3月初
该站移民管理警察在检查岗执勤时
接到出租车司机陆师傅(化名)
现场报警称
此前其车上搭载的3名乘客
临近边境检查站时
神色慌张
在高速路上提前下了车
有违法犯罪的嫌疑
获悉情况后
该站立即组织警力
对事发区域周边展开严密搜查
很快在一处山道附近
抓获该3名可疑人员
经审讯
3名嫌疑人供述
在2024年底
收到过许多
介绍境外高薪工作的短信
为了“赚大钱”
三人便联系了对方
对方称是在境外做视频拍摄和剪辑
还说“一个月赚七八万
甚至五六十万的都有
就看个人业绩”
虽然无相关工作经验
但三人还是心动不已
便按照对方指示
于今年3月初
从外省辗转来到广西
企图从东兴市偷渡出境
没想到根本逃不出
移民管理警察布下的天罗地网
“有想过是骗人的
但是又想这么高的回报
还是想试试”
当被移民管理警察问及
有没有想过其中的猫腻
嫌疑人周某懊悔地说
目前
三人因涉嫌结伙偷渡
被刑事拘留
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感谢您的举报
现在给你发放举报奖励”
3月18日
楠木山边境检查站移民管理警察
将1500元奖金
交到了陆师傅手中
表扬其助力打击偷渡的行为
近年来
广西边检总站不断健全完善
党政军警民合力强边固防
全警合力治边机制
持续加强群防队伍建设
边境管控和打击跨境违法犯罪力度
不断升级
三名涉嫌偷渡人员
被群众的“火眼金睛”识破
最终落入法网
而这只是该总站
全面筑牢国门边境安全屏障
诸多举措成效的一个缩影
普法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二条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
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转自丨国家移民管理局
来源:中国警察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