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实股份:公司未收到公司实控人的相关计划
更新于:2025-03-26 12:58:34

证券日报网讯 博实股份3月25日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依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大股东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或者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前十五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公司未收到公司实控人的相关计划。公司实控人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

(编辑 王雪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