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多年前,广州的杜女士在越秀区拍卖取得了一处房产,但当时拍卖机构没有负责交吉,因房内有租客始终未能收回房屋,原租客继续居住了十余年。原租户去世后,其子吴先生因历史原因无偿居住于此,杜女士曾因家庭变故无力处理,而吴先生既无稳定收入也无自有住房,双方陷入僵局。为了收回自己的房子,杜女士委托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处理该纠纷。
当这起案件交到广东诺臣所律师郑子殷、蔡佳峻手中时,他们看到的不仅是法律条文下的“腾退纠纷”,更是两个普通人被现实困住的人生。
诉讼之外,先解“人”的困境
在办理案件时,两位律师并未急于推进法律程序,而是先前往涉案房屋,经过多次上门终于联系上了居住在此的吴先生。据沟通得知他并无经济收入,虽然已经达到退休年龄,但却没有退休金保障,也无力负担广州高额的房租,十多年来挤在20多平方米的老房中,若强行驱逐,可能导致他无处可去。
“解决问题不能只靠一纸判决。”两位律师达成共识。他们做了三件事:
暂缓施压:与杜女士协商达成一致,暂不追讨过往占用费,给予吴家过渡时间。
申请公租房:带吴先生前往街道了解公租房的信息,帮助其准备公租房申请材料,陪同其到有关部门解释特殊情况。
卡点跟进:时刻关注公租房申请的最新消息,协调社区加急办理,赶上2024年的公租房摇号申请的截止日期。
法庭上是对手,法庭外是帮手
诉讼过程中,律师团队始终秉持“刚柔并济”:在法庭,他们严谨举证房屋产权,主张杜女士的合法权益,为杜女士主张腾退房屋和支付房屋占用费。
在庭外,他们定期致电吴先生询问公租房进展,提醒关键时间节点。当吴先生摇中公租房的消息传来时,蔡佳峻律师第一时间联系双方当事人。
吴先生在公租房交房后将涉案房屋收拾打扫干净,主动搬离。杜女士得知对方困境后,主动免除了房屋占用费。结案后,吴先生送来锦旗,感谢两位律师的帮助。
这起案件没有“胜诉方”与“败诉方”——杜女士收回了迟来十余年的家,吴先生告别漂泊有了稳定居所。郑子殷律师对记者说,或许这就是法律人的另一种答案:在权利与道义之间,永远可以选择多走一步。
文 | 记者 薛江华
图 | 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