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渲渲继承不动产登记公告
更新于:2025-03-24 11:44:19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潮州市潮州大道北段1279号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

  联系方式:          0768—2393130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受遗赠人)

1

郑春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潮州市永护路竹脚一横1号

州府国用字(1992)第00601167号、粤房字第1807830号

郑渲渲

2

郑春辉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潮州市永护路27号南幢602房

粤房地证字第C1872807号

郑渲渲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2025 年3 月21日

【来源:潮州市人民政府_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