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人民法院报
房屋买后未过户,出卖人死亡
法院:出卖人的继承人有义务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
任悦
房屋买后未过户,出卖人死亡
法院:出卖人的继承人有义务协助买受人办理过户手续
本报讯 买房多年未过户,出卖人意外死亡,买受人应该向谁主张权利?出卖人的继承人是否有继续履行合同的义务?近日,河南省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认定出卖人的继承人有义务协助买受人办理房屋的过户手续。
李某将一套贷款购买的房屋转让给杨某,并签订房屋转让协议,约定在杨某结清贷款后办理过户。几年后,杨某结清贷款联系李某办理过户时,李某称其在外地工作,一直推脱。之后李某因病去世,李某的继承人拒绝配合办理过户,杨某遂起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李某已通过签订房屋转让协议将房屋转让给了杨某,杨某也依约履行了付款义务并一直居住使用该房屋,因此“协助杨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应当认定为李某生前所负的合同债务,现李某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已经继承了李某的遗产,应当在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清偿李某生前所负的合同债务,协助杨某办理案涉房屋的过户手续。因此,法院判决支持了杨某的诉讼请求。该案判决现已生效。
(任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