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河北法制报
有钱高消费就是不还钱
“老赖”拒执获刑
本报讯 (海啸 赵亚南)明明收到了法院的执行裁定书,却视而不见,8年间依然开餐厅、做投资、供女儿到私立学校念书,欠“朋友”的款项却分文未还……近日,经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张家口市桥东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决被告人高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高某某与王某是初中同学。2015年前后,高某某向王某借款数百万元未归还。多次索要无果,王某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7年5月,在桥东区法院的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约定高某某在半年内分两次偿还欠款560万元。高某某未按时履行还款义务,法院对其强制执行。法院执行裁定生效后,高某某依然在天津以他人为法人,实际自己经营着公司、餐厅、酒吧等,但拒绝向法院报告财产及财产变动情况,直接将公司和个人收入共计900余万元用于个人消费、对外投资和公司经营,导致裁定无法执行。
2020年5月,桥东区法院因高某某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民事生效调解书,对其进行15日司法拘留。此后,高某某不仅仍拒绝执行,还违反法院限制高消费等,为其女儿支付天津某私立学校学费40余万元。2023年底,经网上追逃,高某某在天津落网。近日,张家口市桥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