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包退”变“以物抵债”,教培机构莫玩花招
更新于:2025-03-25 10:26:23

本文转自:新京报

  ■ 视点

  48000元花瓶摆件、9200元桌椅、2800元学费换购两套床上用品……据报道,近期,有不少网友吐槽,中公教育向学员承诺的“不过包退”变成了“以物抵债”,可供选择的抵债物标价普遍高于同类产品的市场价。

  作为公考培训市场头号玩家,中公教育推出的“不过包退”的协议班模式,让考生事先与机构签订协议,若考不过,机构要退还考生相应的培训费。这一创新之举,毫无意外地为中公教育吸引来大量学员,但也为日后资金纠纷埋下了隐患。

  去年以来,中公教育董事长多次被学员在评论区“在线讨费”。报道提及,中公教育在2024年下半年就已推出“以物抵债”。这些也使得其当初豪言壮语的“包退”大大缩水、名实不符,最终落得个一地鸡毛。

  本来,“以物抵债”未尝不可。但前提是双方合意、货值相符,抵债物的定价必须合理,至少也要与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相当,且必须遵循自愿原则,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一致。中公教育随便找来一些二手物品,或者未必实用的花瓶摆件等,标价动辄上万元,以此强行塞给要求退费的学员,未免荒唐。

  其实,很多人之所以选择中公教育,看重的就是企业口碑。如果“只吃不吐”,招徕学员时说的是一套词,退费时说的是另一套词,显然不可能取信于人。

  如此“以物抵债”,不仅涉嫌虚假宣传,也涉嫌合同欺诈。对此,受害人当然应拿起法律武器,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今年以来,黑龙江省宝泉岭法院、逊克县法院各针对学员与培训机构“不过包退”纠纷做出裁定,均判决教育机构全额退款。

  事实上,从去年到现在,相关的讨债话题在网上热热闹闹,灼伤的不仅是机构声誉,也包括市场秩序。

  当下,相关监管部门除了针对“以物抵债”等涉嫌违法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操作启动调查处置外,也不妨对于类似“不过包退”等广告宣传做一番检视。总之,不能任由教培机构在退费的事情上如此忽悠消费者。

  □胡栖安(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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