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8万元托人“消酒驾”
更新于:2025-03-25 10:31:11

本文转自:安康日报

看法官如何解读这件“荒唐事”

花8万元托人“消酒驾”

通讯员 彭玉罗

石泉的王五与紫阳的赵四熟识,张三与王五系朋友关系。王五和张三两人先后因酒驾被查,赵四声称有关系可以帮忙“消酒驾”(规避处罚)。王五就索性将自己和张三酒驾事宜一并“委托”给赵四,并支付8万元好处费(王五3万元,张三5万元)让其帮忙“消酒驾”。一段时间过后,“消酒驾”事宜并没有处理好,王五就和张三一起找到赵四。3人协商后,赵四向王五出具一张借条,载明“赵四因资金周转向王五借款8万元,并于2021年1月25日前还清此款”。约定期限届满,经王五和张三多次催要,赵四向王五偿还了1万元,向张三偿还了2万元。后赵四因违法进了监狱,要钱未果后,王五以民间借贷纠纷将赵四诉至紫阳法院,要求赵四支付欠款5万元本金和6492元利息。

今年3月,紫阳法院审理认为:王五将自己与张三的事情均委托给赵四处理,形成委托合同关系。虽事情办理未果后出具了借条,但本案实际的法律基础是委托合同关系并非民间借贷关系。张三与王五花钱托人“消酒驾”行为,属于收受财物提供不法帮助,委托事项违反国家政策、违背公序良俗,双方之间的委托合同应为无效,合同无效后因合同取得的财物应当予以返还。关于主张利息的诉求,双方均知其行为违反公序良俗,均有过错,应当各自承担责任,故6492元利息不予支持。最终判决赵四退还王五5万元。

法官说法:“你以为的‘捷径’,实则是深渊!法律不会为违法行为‘开后门’!” 违法委托的代价远超想象,会造成钱财损失,钱款极可能被挥霍或转移,追回难度极大,即使胜诉,法院仅支持返还实际收款,利息、违约金一律驳回。若涉及行贿、伪造证据等行为,可能构成犯罪,面临刑事处罚,违法行为记录在案,影响个人征信、就业甚至子女政审。会导致信用崩塌、社会评价受损,“走关系”行为一旦曝光,亲友疏离、事业受挫。法律是底线,更是铠甲,守法才是真正的“平安符”。拒绝侥幸心理,远离灰色交易,才能真正守护自己和家人的平安。酒驾后正确的做法只有一种:主动接受处罚,配合完成法律程序。“与其提心吊胆‘找关系’,不如坦荡守法‘保平安’!法律或许会给你改正的机会,但绝不会为违法行为买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