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近日,松山湖交通运输分局联合东莞市高速公路交警大队、松山湖公安分局在莞佛高速松山湖站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
其中,执法人员查获三起典型案件:
【案件一】
3月18日1时00分,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桂F牌小型普通客车上有乘客3名,执法人员示意司机靠边停车并依法展开询问调查。
经调查,王某是该车辆的所有人兼司机,车上乘客在广西宁明县上车,目的地为深圳市,该车辆无道路运输证,司机王某没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案件二】
3月22日0时30分,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粤S牌小型普通客车上有乘客五名,执法人员示意司机靠边停车并依法展开询问调查。
经调查,李某是该车辆的所有人兼司机,车上乘客分别在贵州省册亨县、广东省东莞市大朗镇上车,目的地为东莞市塘厦镇,该车辆无道路运输证,司机李某没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案件三】
3月22日21时05分,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湘L牌小型普通客车上有乘客5名,执法人员示意司机靠边停车并依法展开询问调查。
经调查,呼某是该车辆的所有人兼司机,车上乘客在东莞市清溪镇上车,目的地为湖南省郴州市,该车辆无道路运输证,司机呼某没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和道路客运经营许可。
根据调查取证情况,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三名司机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及依法扣押上述三辆非法营运车辆。
同时,执法人员对上述司机及乘客宣传近期因非法营运行为发生的交通安全事故,普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司机必须合法合规从事道路客运经营,劝说乘客为了自身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
在此,松山湖交通运输分局提醒各位市民朋友,非法营运车辆具有极大安全隐患,切勿乘坐:
1、车辆不具备营运资质
非法营运车辆极有可能存在非法改装、未年检、年久失修等安全不达标的问题,而且非法营运方无法为乘客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等必要保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乘客将会面临赔偿难、维权难等问题。
2、驾驶人安全意识薄弱
非法营运车辆的驾驶人普遍未经过岗前系统性的安全培训,安全意识较差。甚至有个别驾驶员是临时雇佣的,缺乏驾驶经验,无足够能力处理紧急情况,容易对乘客造成生命财产的损害。
3、追求利益最大化,无视安全风险
非法营运方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往往选择多拉快跑、疲劳驾驶、超员搭载、超速驾驶等违法行为,无视道路交通法规,危害乘客的生命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
4、维权成本高
有的非法营运司机在乘客上车后会择机要求加价,或中途要求乘客换乘其他车辆,甚至采取威胁的手段逼迫乘客妥协。因乘客是通过非正规途径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线下交易采集有效证据较难,维权成本较高。
【法律法规】
涉嫌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违法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二)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三条第(一)项:责令停止经营;违法所得超过2万元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撰文:刘慧茹 陈启亮
【作者】 刘慧茹;陈启亮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