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张家口日报
人口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全局性和战略性问题。为符合我省人口形势新变化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新要求,促进我省人口均衡发展、提高生育率、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我省对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拥有“夫妻共同育儿假”有了明确规定,对患病住院期间的老年人,子女们所在单位也给予护理照料的时间。
☆夫妻可享受育儿假各10天
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三周岁以下婴幼儿父母“夫妻共同育儿假”双方每年可以享受各十天育儿假。
☆老人生病子女护理假不低于7天
根据《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老年人患病住院期间需要二级以上护理的,其子女所在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十五天的护理照料时间,给予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少于七天的护理照料时间。
☆生育保险按0.9%缴费
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0.9%的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实施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缴费,在本市连续实际缴费满12个月及以上,在职生育女职工可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河北智慧医保”可申请生育津贴
由用人单位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或个人通过微信搜索“河北智慧医保”小程序中的“生育津贴申报”模块申请。
张琪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