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劳动报
开栏的话
在中华全国总工会、上海总工会成立100周年之际,本报推出“我的工会记忆”征文活动,活动启动短短两周,就收到了众多工会人和职工的来稿,这些来稿情真意切,记录了他们在推动工会组建、传承劳模精神、实现个人成长中的难忘瞬间,本报将陆续刊登,与读者共同翻开那些工会记忆。
2007年4月,我所在的世界500强外商独资企业的业务呈井喷式发展,员工人数急剧增加,公司人事部也相应加强了管理规范化工作,宣布了一系列新的规章制度,但员工对于其中一项出差津贴制度极为不满,因为新制度大幅降低了员工的补贴标准。由于我年岁较长,众人推举我为代表与公司进行协商,希望恢复到之前旧的出差补贴标准。
公司对员工反对的声音非常重视,总公司一位外籍分管副总经理亲自到上海向全体员工进行说明,但结论依然是坚持实施新的制度。这种态度诚恳、坚决不改的做法触犯了众怒,一部分勇敢的员工自发聚会,讨论如何与公司继续进行谈判,会场上群情激愤。最终,我们通过投票决定采纳法务部的一位女同事提出的“建立工会后与公司举行集体协商”的建议。
我受与会员工的委托,在当天深夜12点登录上海市长宁区总工会的官网,向其邮箱发送了《电装员工自发建立工会的申请》。次日一早,我就收到了长宁区总工会组织与民主管理部的回复邮件,邮件热情回应了我们主动建立工会的诉求,并与我敲定了区总领导亲自上门指导建立工会的日期和后续推进计划。
公司获悉上级总工会介入后,立即组织人事、法务相关人员,在总公司外籍总经理的带队下多次拜访长宁区总工会,明确表达了反对建立工会的强硬立场,并扬言只要建立工会就从上海撤资。专程从北京赶到上海的总经理半夜紧急约见我,承诺只要我终止工会筹建工作,公司就满足我提出的所有条件。之后,公司又威胁解除所有参加工会筹建工作的14名员工的劳动合同。
2007年6月11日,我们举行了工会成立大会,公司要求除参加筹备工作的员工之外的其他人一律不得申请加入工会,派出高管在成立大会上发言“对汤乃飙带头扰乱企业正常经营秩序的行为保留采取法律措施的权利”,并拒绝向工会依法拨缴工会经费。
在两个多月的工会筹建过程中,长宁区总工会以及市总工会给予了我们极大的支持与鼓励,在工会建立后长达十多年的时间里,他们始终关心我们的成长并努力推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今天,我们这家自发建立的工会已经枝繁叶茂,实现了企业安定发展、员工收入增长、劳资关系和谐的大好局面。外籍总经理被选为“上海市职工信赖的经营者”、公司被评为“上海市劳动关系和谐职工满意企业”、工会被授予“全国先进企业工会”称号,我也获得了“上海市劳动模范”荣誉。
■汤乃飙 (电装(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