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有这么一个人,史书上对其的评价如下:
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庶事精练,物理其本,循名责实,虚伪不齿。终于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怨者。
这个以施行严峻刑法而著称的人,实际上是一个中国人耳熟能详的人——诸葛亮。
上面这段文字就来自《三国志》中陈寿对诸葛亮的评价。
在某种意义上说,诸葛亮的行为,基本可以算是法家思想的理想状态——严刑峻法,天下大治。
《商君书》在今天的互联网上得到的基本都是恶评,商鞅这个人也跟着“秦制”等概念而遗臭万年。但如果将法家视为一个思想体系,那么显然,一个存在明显漏洞的思想体系很难具有如此持久的影响力。
如果你认为《商君书》核心就是压榨盘剥百姓,那么压榨盘剥百姓这事其实不用教——在先秦,夏桀、商纣作为历史上昏君的代表,已经用他们的行为告诉了后面的君王应该如何压榨百姓、滥用民力。只要一个帝王意识到自己有无上的权力,又选择放纵自己,那不仅百姓倒霉,国家也可能灭亡。
《商君书》的真正核心,如何把一个国家的资源最大程度的组织和利用起来,用以富国强兵。商鞅给出的办法是“耕战”,而在这个目标之后,还有其他一系列的措施作为支撑——比如中央要将土地、山林等的所有权全部掌握在自己手中,这样秦国能率先大规模推行郡县制也不奇怪。
为了达到极致的富国强兵,秦国甚至走向了一个极端。在秦朝灭亡之后,汉代总结秦亡的教训时,得出的一条经验是秦朝没有宗室拱卫,所以中央一旦陷落,没有谁会愿意来就。于是,在西汉初年,就有了一套郡国并行的制度。
秦国之所以走这么一个极端,是因为在《商君书》的理论中(当然《商君书》是后人的托名之作,这里看作是法家一派的思想整理就好),君主授予爵位的唯一标准就是“功”,外戚、宗室无功也不得被授予爵位。与此同时,《商君书》里还说“武爵武任,粟爵粟任”,就是说不管你是“战”有功还是“耕”有功,都可以被授予爵位——因为国家就只有“耕战”这两件事。
在此基础上,《商君书》极端强调“信”的价值,认为要君主必须要做到言而有信、赏罚分明。
有人认为商鞅变法把秦国变成了一个军国主义国家——虽然“军国主义”这个词有点不符合当时的社会,但是要说商鞅变法把秦国变成了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屯田试验区,倒是没问题的。如果用屯田的逻辑理解商鞅的耕战就简单了——屯田的目的是为了种粮食,种粮食的目的是为了打仗。而在部队的逻辑中,言而有信、赏罚分明是军队有战斗力的根本,你非要让你什么都不会的小舅子当将军,葬送士兵的性命,最后倒霉的也很可能是自己。
基于这个逻辑,《商君书》中的很多政策其实也不难理解。
例如,《商君书》认为“民”如果到处“外交”,就可能会成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因此要把“民”控制起来。
再比,《商君书》中强调要让民完全服从、不能违抗法令,这跟军队中要求绝对服从军令也是一样的。
再再比如,《商君书》秉持的原则是轻赏而重罚,这与部队的奖惩逻辑基本也是一致的,你杀死了十个敌人,可以得到不一定很多的土地、金银等赏赐,但如果你犯了军法,很可能直接就被推出去砍了。
再再再比如,《商君书》中认为对“民”的奖赏应当主要是官爵而非财物,这也符合军队的赏罚逻辑。通常来说,在部队中,一个士兵立有功劳且确实有指挥能力,那么通行做法更多是提升其职位,而非赏赐更多的金钱。
如果按照《商君书》所说的内容做到极致,那整个国家就是一个能够把一切资源都拿来用于耕战的战争机器。
而在三国时期,蜀国能以一州之地数次北伐,且能频频处于攻势,与此也不无关系。这样再来看陈寿对诸葛亮的这段评价,也许就有另外一层意思了:
尽忠益时者虽仇必赏,犯法怠慢者虽亲必罚,服罪输情者虽重必释,游辞巧饰者虽轻必戮。善无微而不赏,恶无纤而不贬。庶事精练,物理其本,循名责实,虚伪不齿。终于邦域之内,咸畏而爱之,刑政虽峻而无怨者。
当然,这里还要补充两点:
第一,《商君书》本质上是一个“思想著作”而非现实的举例,其主要的内容是理论阐述而非案例讲解。从秦国后来的实践来看,秦国自己的政策也并未完全是符合《商君书》中的设想的——如果秦国的君主真有能力完全控制局面,嫪毐这种人是不应该出现的。而且,根据过去这几十年对出土秦国简牍的考古文献来看,秦国的法律执行和国家治理情况也远非《商君书》以及史书上描述的那样。但这也非常正常——一个思想流派对于社会变革的畅想,必然是带着理想化的因素的,法家也不例外。
第二,从秦以后,秦所推行的那套法家政策已经变了很多,尤其是在两汉时期,由于对儒学的推崇,那些推崇严刑峻法的人,也不会完全以商鞅的做法来治理国家。诸葛亮能够以严刑峻法治蜀,既是源于当时特定的社会环境,但也说明治理国家的宽和严并没有固定的规则,是需要根据情况灵活变化的。
关于诸葛亮到底是否算是“法家”,后世也是有争论的。有些人认为诸葛亮的做法就是法家的做法,有些人则认为诸葛亮治蜀是遵循了儒家“刑罚世轻世重”的理论。但无论是否认可诸葛亮是法家,至少有一点是能确定的,那就是即便承认诸葛亮遵循了“刑罚世轻世重”的原则,那么《商君书》所提供的“刑罚”理论也可以算是一个借鉴。而对照《商君书》中的描述来看,诸葛亮甚至可以说做的非常好。
也是因此,王夫之曾经点评说“申、商者,乍劳长逸之术也。无其心而用其术者,孔明也”。在清代的科举考试中,也有这样一道题目“诸葛亮无申商之心而用其术,王安石用申商之实而讳其名论”。这也就是在说,无论孔明是否认可法家思想,其做的事情与法家的主张是暗合的。
从历史上看,刘备与诸葛亮在治国理政等方面是有很多共识的,刘备在遗诏中让刘禅读六韬、商君书等,也不算奇怪。
站在今天的视角去批评《商君书》当然是很正常的,但也是不正常的。因为按照现在有些人的理论,商鞅变法应该干的不是以耕战立国,而是普及教育、开启民智、推行民主、兼容并包,军队要有信仰,官员要为人民服务……只有做到这样,商鞅才不会被骂。
但,要求一个2000多年前的人,能变法搞出一个这样的国家,到底是谁不正常?